根据“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国家从1999年开始,实行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截止2004年,共发放助学贷款65亿,累计受益大学生近200万名。但是,面对非义务教育的准成本收费制度和目前近2000万的高校大学生在校规模,助学贷款显然是杯水车薪。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欠费,成为令受教育者内疚、教育者尴尬两难的问题。知识学习与住房安居,或说人与物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不应该成为问题。助学贷款65亿,房地产贷款26306.3亿。后者是前者的4000倍,前者是后者的4000分之1。助学贷款旱,干旱!
因此,要从制度安排上抑制房地产贷款,畅通助学贷款,调节淹与旱。一是延长助学贷款年限。将目前的最长期限6年延长到10—30年,与住房贷款享受同等待遇。6年期限的助学贷款违约率是20%。但是延长年限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数十年后大学生的还贷能力不会亚于其他公民。二是增加贷款数额。将目前的6000元/生/年,提高到8000元/生/年,贷款数额是根据学校收费标准设计的,大学生的生活费也要考虑在内。让大学生在学习阶段能够健康的有尊严的生活。同时,给房地产贷款要设置上限,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真正使“不让一个经济困难大学生失学”的话语落到实处。〔据燕赵都市报 傅恒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