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未成年人撑伞,不做沉默的多数
 
专题介绍
        “每十个人中,就有一个儿童被性侵?”你,相信吗?网络时代的便利使得接触网络的用户呈现低龄化趋势,未成年人上网的年纪越来越小,在日常生活中的接受程度和依赖程度却远远超过了成年人,网上发帖、网络直播、网络欺凌、网络性侵…互联网的快速普及本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但在一些人的“恶意”下,变成了欺凌弱小的工具。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创新发展白皮书(2009-2019)》,披露了过去10年,在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性侵类犯罪的受害人数占到一半以上,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触网络不良的信息,在频发的校园欺凌恶性事件中,网络欺凌日益严重。
试想一下,在你自己或同学身上有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有没有在网上被人烦扰、嘲笑、辱骂或者做出一些令他人不适的行为?网络欺凌是在网络中针对个人或群体做出一些反复、带有恶意的伤害行为,比如嘲笑、造谣、起绰号或者暴露他人隐私等令人不适的举动。在我国,因为网络信息存在大量色情、暴力、赌博等不良内容,互联网平台普遍缺乏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上父母和老师的保护观念薄弱,未成年人心智发展尚不成熟,使得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在大众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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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在网络上横亘在未成年人面前的“大山”不只是伤害,还有被伤害。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在网上发布或线下扫码招募童星的广告,广告发布者以“看一下身材”“看一下有没有伤疤”“试一下戏”等借口,引诱未成年人拍摄暴露照片或视频到处贩卖,这类陷阱就是人们常说的“童星陷阱”。“在国内,童年时期被性侵过的人简直太多,不论男孩女孩,背后隐藏的数字大到难以想象。”一位女孩被舅舅性侵后和她爸妈说了这件事。除了妈妈以外,全家人都说是舅舅在逗她玩,劝她息事宁人原谅舅舅,在她无助的背后崩坏的不仅仅是一个女孩对于人性的看法,还有她原本正常的三观。

       国人根深蒂固的思想导致谈“性”色变,当未成年人受到性侵时,父母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以为闭口不谈就不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殊不知正是这种想法的存在导致了大量强奸和猥亵未成年人案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错过了惩治罪犯的最佳时期和心理治疗机会,也给孩子的心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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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环境纷繁复杂,惩治网络性侵和防治网络欺凌,其实现实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复杂和黑暗。当遭遇网络性侵和网络欺凌时,信息的不完善让未成年人处于弱势地位,一味的遮掩并不能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保护,如果你是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时不要感到害怕,而是要第一时间向父母、老师或其他信任的成年人倾诉,同时保留好证据,即使遇到来自别人的质疑,也不要退缩。如果你是父母或者老师,在遇到求助时不要觉得丢脸或麻烦,应尽最大可能用一个成年人的视角帮助未成年人争取自己的权益。

       互联网制度还不完善的今天,未成年人网络犯罪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和欺凌的案件中,因为受害者年龄小,大多不懂得保存证据,因此,立案难成为处理这类案件的一大难点。事实上,受到伤害从来都不是孩子的错,每一个成年人的忍气吞声才是真正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让更多的孩子陷入了危险境地,伸出援手给予拥抱,耐心听他们讲完,不要在让他们受到伤害的那一刻孤助无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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